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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編號:V0501

菲律賓觀光紙本簽證(三個月單次)

辦件須知:

  • 中華民國晶片護照正本
  •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  • 英文機票或機票訂位紀錄
  • 連絡電話
  • 未滿15歲以下需附文件

辦件機關工作天:

  • 4個工作天

入境次數:

  • 三個月單次

入境可停留天數:

  • 59天

備註:

  • 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。
  • 代辦天數為辦證天數約加3個工作天,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所需之時間。
  • 如遇菲律賓簽證處休假,辦證工作天較不穩定,如有急件請洽詢。如遇特殊原因,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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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律賓觀光紙本簽證(三個月單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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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留天數-工作天數
價格
數量
59天-工作天4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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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文件

  1.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:
    • 需護照正本,護照效期需入境菲律賓時有六個月以上,護照內不可以夾或釘任何資料,其中至少有 2 頁正反面均為空白的簽證頁。
  2. 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:
    • 須為原比例清楚完整的影本,請勿翻拍,若14 歲以下沒有身分證申請者,請附上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。
  3. 英文機票或機票訂位紀錄
  4. 連絡電話
  5. 未滿15歲需附文件:

    未滿15歲者除要附上護照正本、身分證影本、英文機票以外還需附上,並注意以下事項:

    • 15歲以下之小孩子需附上三個月內的戶謄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(即使有身份證影本仍要附上)
    • 15歲以下孩子需要父或母的護照及簽證同送 。
    • 如父母雙方都同行者,送件時請告知,要同父親還是母親一起送件 。
    • 如同行者父或母已有簽證,送件時需附上父或母的護照正本及有效紙本實體簽證 。
    • 如父母離婚,監護權為共同監護,需另一方家長的授權同意書。
    • 如父母離婚,監護權不在與孩子出國的家長上,需另一方擁有監護權家長的授權同意書。
    • 小朋友簽證上面會註明跟誰一同出國(送件時若和父親一同送件,前往菲律賓時就必須由父親一同前往)。
    • 本司只代辦由父母親和孩子一同前往菲律賓的簽證,其餘恕不代辦。

申請注意事項

  1. 簽證處有權依照申請個案之需要對申請人提出額外相關文件的要求。
  2. 簽證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,簽證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。
  3. 通知補資料無法補件或簽發單位不予核發等個人因素撤件不辦者,需酌收取手續費300元。
  4. 簽證有效期非等同在菲律賓停留期限,簽證有效期(自申請日算起)是指可於該期間入境菲律賓之使用期限,而停留期限請依各簽證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。
  5. 菲律賓不接受雙重國籍,只能持1本護照進出菲律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