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T$1,200  
選擇方案
NT$1,200  
0
訂購
商品編號:V0601

美國ESTA(電子旅遊許可證)(兩年多次)

辦件須知:

  • 中華民國晶片護照資料頁電子檔
  • 美國電子簽證基本資料表

辦件機關工作天:

  • 3個工作天

入境次數:

  • 兩年多次

入境可停留天數:

  • 由移民官決定

備註:

  • 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。
  • 代辦天數為辦證天數約加3個工作天,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所需之時間。
  • 不包含六日及台灣國定休假日,如遇特殊原因,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。
選擇項目
請先選擇項目

美國ESTA(兩年多次)

NT$1,200 /人

選項
價格
數量
:由移民官決定-工作天3天
NT$1,200
0
總金額 $ 0
總金額 NT$1,200  
NT$1,200  

準備文件

  1. 中華民國晶片護照資料頁電子檔:
    • 清晰中華民國護照內頁彩色電子檔JPG檔 (照片和個人資訊頁全頁,清楚勿反光、截角,護照效期需有離出發日六個月以上),麻煩將檔名改成申請人姓名避免申請錯誤。
  2. 美國電子簽證資料表(請下載):
    • 務必以中英文正楷書寫清楚,如未能提供英文部分,均以一般翻譯協助填表 。

代辦服務 - 申請流程說明

  1. 下訂後,請將上述所需簽證準備資料email至( )。
  2. 或加入本公司的LINE將準備資料傳給服務人員
  3. 本司收到資料,辦理完成後,會將美國簽證檔案傳至客戶指定的e-mail中

申請注意事項

  1. 請將文件列印下來,並在入境美國出示。
  2. 核准後的旅遊許可需印在乾淨的A4紙上,每位申請者的電子簽證需分開個別列印。
  3. 若遇申請系統問題,延後核發簽證時,將以客服人員與您聯繫為主。

簽證注意事項

  1. 美國政府如以任何原因或資料錯誤,有權拒發簽證;若簽證被拒絕需收取手續費用800元整。
  2. 簽證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,簽證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。
  3. 持ESTA簽證入境美國,必須是從台灣出發航班才適用。
  4. 自 2012 年 11 月 1 日起,持中華民國普通晶片護照(需有身份證字號)並符合免簽證計畫(VWP)停留 90 天以內須辦理ESTA免美簽進入美國。
    旅遊許可(ESTA)的有效期通常為兩年,或您的護照不足兩年效期(到您的護照到期日為止),ESTA將在核准申請時會提供ESTA有效日期, 在有效日期內可以多次進出美國,但若有以下情況,必需要再重新申請旅遊許可。
    旅客換發新護照 -更改姓名 - 性別更改 - 改變國籍 - 之前回答ESTA申請時所給的答案已不再正確。
  5. 護照效期如果短於一年,ETA 效期只核發到護照到期日。
  6. 簽證尚未辦妥前、請勿訂購機票飯店等行程。
  7. 近期常發生已獲得ESTA核准被取消案例,請務必在入境美國前,再次線上確認ESTA電子旅遊許可狀態有沒有變動,且只能從(台灣)出發進入。(網址 esta.cbp.dhs.gov